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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执法要有温度!多地严禁电动车接送学生,人民日报怒批失当管理!

    发布日期:2025-02-05 05:51    点击次数:132

    随着年关的到来,电动自行车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,成为了网络上最受关注的话题。自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限制15公里,禁止加装挡风玻璃后,多地出台了电动两轮、三轮和四轮车的规定,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学校,这似乎是一种新的管理方式。

    电动两轮,三轮,四轮,都是普通家庭的代步工具,但2024年,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政策,却是层出不穷。在此之前,我们的中央领导人曾作出了一些重大的批示:“要重视执法,使罪犯尊重法律,敬畏法律,但是,我们不能用暴力执法和过度执法,要让执法更加有力,更加温暖。”

    北京朝阳出台相关政策,严禁使用“老人专用汽车”,江西吉安严禁驾驶三轮或四轮载客的低速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驾驶,并且不得将其用作接送孩子的交通工具。如此种种,不免引人怀疑,是否真的可以彻底地保护民众的人身安全,并彻底的缓解目前的交通堵塞状况?

    其实,在人民日报上,对电动自行车的种种不当之处,早已进行了激烈的抨击。对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监管,不能“一刀切”,而是要根据区域和使用者的各种需要,进行适当的处理,不能无视居民的交通权益,也不能随意禁止或处罚,这对那些依靠电动车上下班、接送小孩、送外卖的人们来说,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措施。

    淄博市实行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全封闭管理,对非标准电动自行车不限行的规定,反映出“不禁行”的方针。对于车辆使用者,除了对其进行处罚外,还可以通过对其进行教育、指导,以增强其对其道路运输的认识,也就是所谓的“不罚款”。而且,市民用数个月的工资买来的电动自行车,交通警察也不扣留,俗称“不扣车”。

    淄博市公交公司推行“3不”制度,是对广大市民实行“人本化”的具体表现。这样既可以降低电动自行车的违章率,又可以提升居民的满意度与幸福指数。

    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有效的运营,关键在于对车辆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对自行车使用者的行为进行规范。当前,许多地区的监管政策都只是把重点放在公共领域,淄博的经验告诉我们,应该加强规范引导,在生产不达标的汽车的生产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制度,从根源上杜绝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场。

    在淄博,为了提高对汽车的使用效率,在道路上设置了专用车道,设置了充电站,增加了停车位。针对骑行人员存在的较小违法问题,通过强化安全教育、科技辅导等方式进行疏导;同时,针对一些重大违法,可以借鉴汽车和摩托车的扣点制度,鼓励更多的使用者依法、合理地骑自行车。

    虽然很多地方都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,但也不能完全依靠电动自行车。在此基础上,结合淄博的实际情况,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更加人性化和科学化的监管。

    在保证道路的安全与治安的基础上,兼顾居民的真实需要,达到政府与民众的共赢,使道路上的道路变得更协调、更有秩序。至于三、四轮电动车是否可以载人上学,还需要从各方面考虑,寻求更加理性的办法,而不是“一禁了之”。

    因为,便利居民的生活和保护公民的权利一样重要。希望越来越多的地区也能向淄博那样,对电动自行车的监管达到一个“严而有暖”的境界。

    作者申明:该内容是人工智能产生的报告/回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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